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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管理层

 

董事会主席

 

吴英华先生

 

   吴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吴先生拥有本科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获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授高级会计师资格证。吴先生于财务会计行业有逾30年的经验。吴先生于2005年7月加入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吴先生自2023年12月起出任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


执行董事

薛志成先生


    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薛先生毕业于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及重庆大学拥有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薛先生于金融管理行业有逾15年的经验。薛先生于2015年10月加入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的集团工作。薛先生自2023年3月起出任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及总经理。


潘明锋先生

     潘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潘先生同时担任悦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之总经理,负责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商业保理业务的产品设计结构优化和业务创新工作。潘先生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潘先生于融资和风险管控方面拥有逾10年经验。


吴胜权先生

 

   吴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彼同时担任悦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悦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同系附属公司,一家在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保理、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及保理咨询服务)之副总经理。吴先生为一名在中国的中级会计师及中级经济师及毕业于江苏大学会计学专业。彼于财务及商业保理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


非执行董事

李彪先生

   李先生为公司现任悦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悦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拥有政治经济学学士,并拥有超过20年管理经验。于2006年至2009年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自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担任悦达地产集团副总经理,自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担任悦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李先生自2017年3月起担任悦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胡怀民先生

   胡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拥有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为中国律师及经济师。胡先生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整体运营,侧重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胡先生于中国法律业务与公司法务、投资项目营运及管理等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胡先生于2007年1月加入本集团并出任本公司的常务副总裁,彼时主要负责本集团的矿业项目的营运及管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勇平博士

   刘博士为香港某律师事务所之顾问。刘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颁发法学学士学位;于1987年毕业于伦敦大学,获颁发法学硕士学位。于1994年,刘先生毕业于牛津大学,获颁发博士学位。

   刘博士之前曾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现为香港执业律师。刘先生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及英国三地法律都有深入研究;自1994年起,刘先生开始从事有关中国公司于香港申请上市,以及合并及收购之工作,对上市规则相关事宜相当熟识。

张廷基先生

   张先生在证券业拥有逾21年的工作经验,包括股票研究、股票销售、基金管理及企业融资。张先生现时为一家香港公司的唯一董事及负责人员,该公司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张先生分别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专业会计硕士学位。彼为澳州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

张燕女士


    张女士,中国高级工程师,于一九八四年毕业于常州大学(前称江苏化工学院),主修基础有机化学。彼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二零零九年二月担任盐城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副处长、及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曾任处长。张女士在投资项目管理、化工工艺、安全及环保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张女士长期从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的评审及验收等工作。彼牵头起草了《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意见》、《盐城市化工企业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盐城市化工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工程验收办法》及《盐城市化工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工程验收评审细则》等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文件,促进了盐城市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转型及发展。彼是盐城市工信、环保、安全专家库成员。



行政总裁

 

汪满健博士

 

   汪博士于201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毕业后,汪博士曾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和副行政总裁,其后于另一香港证券投资公司负责投资业务。汪博士于2018年加盟本公司担任副行政总裁。

 

审核委员会

 

张廷基先生 (委员会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勇平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燕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

 

张燕女士 委员会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明锋先生(执行董事)及

刘勇平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

 

吴英华先生(委员会主席,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刘勇平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燕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